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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传播学院教学设备器材包括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无线话筒、脚架等,专供本院师生教学实践使用。为使广大师生能科学、安全地使用以上设备,现制订以下借用规定:

1.学生借用教学设备器材,须按照新闻传播学院教学设备器材借用流程申请。

2.教学设备一般不对学院以外出借,特殊情况,也应严格遵守新闻传播学院教学设备器材借用流程进行办理。

3.师生借用设备器材时,请当面点清并验证完好。归还时,应向管理员当面确认设备是否正常工作、配件是否齐全。

4. 为保证教学实验设备的正常周转,师生借用教学实验设备的使用时间最长不应超过3

5.借用设备器材的师生,应自觉按约定期限归还至实验室。如有逾期不还者,则给予适当批评教育,并记录在工作日志上,逾期不还达到三次者,停止日后借用资格。

6.借用的设备器材,一律不准擅自转借他人使用。违反规定者,将收回设备,并停止日后借用资格。

7. 学院的教学实验设备优先提供给学院教学实验任务使用。

8.师生借用教学设备,须爱护并正确操作使用,如有损坏或遗失,则按照新闻传播学院教学设备器材赔偿制度予以赔偿。

9. 师生在学期内所有借用的教学实验设备需在每学期最后一周归还到位,以供实验室管理人员进行假期前的设备清点和故障排查。

10. 寒暑假期间为学院设备维护时间,不予办理借出。特殊情况亟需使用者,则应提交院分管领导签字的设备借用单方可办理。办理后严格按照期限归还设备,严禁将设备私自带回家使用,出现假期逾期不还者停止设备借用资格。假期间借出设备出现故障、遗失、缺件等问题由借用者全额赔偿。

11.师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须一律交回所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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